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相關判例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86 條
1.
裁判日期:049.02.04
要  旨: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凌虐罪,與偶有毆傷之僅應構成傷害罪者不同。對
同一被害人施以凌虐,其舉動雖有多次,亦係單一之意思接續進行,仍為
單一之犯罪,不能以連續犯論。
2.
裁判字號:30年上字第1787號
裁判日期:030.06.12
要  旨: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一項之凌虐,係凌辱虐待之意,若偶有毆傷,而非
通常社會觀念上所謂凌辱虐待之情形,祇能構成傷害人身體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