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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判例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76 條
1.
裁判日期:084.03.15
要  旨: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之準放火罪,以其燒燬之原因係由於爆炸所致,亦即
藉其爆風、高熱等急烈膨脹力,致其物毀壞或焚燬之義,如單純之以火藥
或煤氣等為放火之方法,並非利用其膨脹力使之炸燬者,應逕依放火罪論
處,不成立該條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