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相關行政函釋

法規名稱: 戒治處分執行條例 第 29 條
1.
發文日期:088.08.19
要  旨:
施用毒品罪之執行案件,該受刑人應俟強制戒治期滿或交付保護管束期滿
,經檢察官認定,始行辦理
2.
發文日期:087.07.17
要  旨:
修正「法務部所屬戒治所收容標準表」、「法務部所屬各級法院檢察署指
揮執行受戒治人強制戒治處所一覽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