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00:2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23
二十三、為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本分署指定
        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專人,應依本要點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事項。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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