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00:20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輔育院辦事細則 第 2 條
院長處理院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
民國 99 年 12 月 31 日訂定
第 2 條
院長處理院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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