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00:42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桃園少年輔育院電腦軟體班應行注意事項 15
十五  禁止學生擅自更換電腦座位。
民國 89 年 11 月 07 日訂定
15
十五  禁止學生擅自更換電腦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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