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12 18:1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彰化少年輔育院汽車修護訓練班建教合作實施要點 2
二  目標:結合民間力量,運用建教合作方式,訓練學生技能更臻成熟,
    出院後能自力更生,避免再犯,漸次達到刑期無刑的目標。
民國 91 年 07 月 25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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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目標:結合民間力量,運用建教合作方式,訓練學生技能更臻成熟,
    出院後能自力更生,避免再犯,漸次達到刑期無刑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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