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08:38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參觀監獄規則 第 3 條
參觀者人數過多時,得令分班參觀。
民國 62 年 01 月 15 日修正
第 3 條
  參觀者人數過多時,得令分班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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