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0.08 14:48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民法 第 112 條
無效之法律行為,若具備他法律行為之要件,並因其情形,可認當事人若 知其無效,即欲為他法律行為者,其他法律行為,仍為有效。
民國 18 年 05 月 23 日訂定
第 112 條
無效之法律行為,若具備他法律行為之要件,並因其情形,可認當事人若 知其無效,即欲為他法律行為者,其他法律行為,仍為有效。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