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05 02:15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 第 28 條
依前二條規定應載明事項之格式,由交易或補助之機關團體自行整併簡化
並對外公開。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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