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05 02:15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 第 17 條
本法第二條第二項所稱依法代理執行職務之人員,指依法令、地方自治法
規、章程或組織規定所定之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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