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06 21:12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民法 第 1061 條
稱婚生子女者,謂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
民國 19 年 12 月 26 日修正
第 1061 條
稱婚生子女者,謂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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