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5.08.01 05:58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行政大樓執行安全維護注意事項 2
二、任何人進入本大樓,應遵守本注意事項之規定及本署執行職務人員所
    為有關維持安全與秩序之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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