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5.05.30 23:4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補助民間辦理轉型正義推廣活動作業要點 4
四、本要點補助標準如下:
(一)第二點第一款至第三款申請單位之補助申請案,每案補助金額最高
      新臺幣五十萬元。
(二)第二點第四款申請單位之補助申請案,每案補助金額最高新臺幣二
      十萬元。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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