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5.02.26 21:5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看守所宿舍管理要點(114.11.17訂定) 9
九、宿舍借用人應妥為維護,並經常保持整潔,如有人為破壞或未盡善良
    管理人責任遭致毀損者,均應負修繕賠償責任;宿舍之交還,應向總
    務科辦理點交手續,結清使用期間水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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