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5.07.26 13:2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職務宿舍管理要點 14
十四、借用人遷出職務宿舍時,應向總務科辦理點交手續並結清相關費用
      。
民國 114 年 11 月 04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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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借用人遷出職務宿舍時,應向總務科辦理點交手續並結清相關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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