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12.03 15:09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宿舍管理要點(114.10.21訂定) 5
五、職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職務宿舍之情形:
(一)曾獲政府輔助、補助購置或承購住宅者。但因職務調動,致購置住
      宅地點與工作地點之距離,於當日通勤往返顯有困難者,得由機關
      首長核准借用單房間職務宿舍。
(二)配偶及扶養親屬已在其他機關借用機關首長宿舍或多房間職務宿舍
      者。但業務需要並經機關首長核准,得借用單房間職務宿舍。
(三)已借用多房間職務宿舍者,不得再申請借用單房間職務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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