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2.06 06:45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誠正中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2
二、本校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其任務如下:
(一)統整本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
      視其實施成果。
(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三)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四)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別事件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
      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五)調查及處理與本法有關之案件。
(六)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七)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八)其他關於本校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