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27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委託代保管扣押物作業要點 3
三、本要點所稱之扣押物,應加封緘或其他標識,由扣押之機關或公務員 蓋印。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