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23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委託代保管扣押物作業要點 2
二、本要點所稱之第三人,指本署、移送機關以外之保管單位(人)。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