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5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停車場管理要點(112.10.04訂定) 6
六、進入停車場之車輛本體不得有廣告、營業行為及其他不正當行為。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