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8.15 10:18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停車場管理要點(112.10.04訂定) 2
二、本要點所稱停車場係指本所設置、供員工停車、洽公及所有機動車輛
    停放處。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