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12.17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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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宿舍管理要點(112.10.04訂定) 18
十八、宿舍之水電費、瓦斯費等費用,應由借用人自行負擔。
民國 112 年 10 月 04 日訂定
18
十八、宿舍之水電費、瓦斯費等費用,應由借用人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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