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12.17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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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宿舍管理要點(112.10.04訂定) 17
十七、宿舍內不得酗酒、賭博、喧嘩、放置違禁物品及其他不正當行為。 違反前項規定依事務管理手冊有關規定及宿舍借用契約書之約定辦 理。
民國 112 年 10 月 04 日訂定
17
十七、宿舍內不得酗酒、賭博、喧嘩、放置違禁物品及其他不正當行為。 違反前項規定依事務管理手冊有關規定及宿舍借用契約書之約定辦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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