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7:34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停車場管理要點 2
二、本署停車場為一般戶外平面停車空間,基於檢察機關性質特殊,考量
    安全、公共利益之必要,及機關外路邊停車位未收費,爰開放民眾洽
    公及提供員工上下班使用,免徵停車費。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