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47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停車場管理要點 5
五、進入停車場之車輛本體不得有廣告及營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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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