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8.25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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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停車場管理要點 10
十、本停車場僅提供停車位,個人財物、車輛遺失或毀損,或發生不可抗 力之天災時,本監概不負責。
民國 112 年 07 月 20 日訂定
10
十、本停車場僅提供停車位,個人財物、車輛遺失或毀損,或發生不可抗 力之天災時,本監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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