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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07.28 14:36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機關辦理妨害性影像犯罪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21
二十一、檢察官辦理刑法第二十八章之一案件及以性影像犯刑法第三百零
        四條、第三百零五條、第三百四十六條之罪案件,應注意依犯罪
        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有關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之
        書面應記載事項、生效時點及送達等規定。
        檢察官辦理刑法第二十八章之一案件及以性影像犯刑法第三百零
        四條、第三百零五條、第三百四十六條之罪案件,應注意依犯罪
        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有關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應
        於二十四小時內發送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被告及法院所在地之
        警察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保護機構及分會等規定。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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