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8.19 01:32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少年矯正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 第 15 條
少年矯正學校依本辦法訂定之校內規章,應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少年矯正學校定有較本辦法更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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