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9.29 09:18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公務人員考試廉政類科錄取人員實務訓練專業學習請假規定 14
十四、本規定由法務部函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後實施,修正
      時亦同。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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