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8.17 03:3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處理受刑人申訴事件作業要點 5
五、受刑人以書面提出申訴,應依本法第一百十條準用第九十六條第一項
    填具申訴書,載明同條項各款所列事項後,簽名或捺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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