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5:2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受刑人教育實施辦法 第 3 條
中央及監獄所在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協調監獄鄰近學校合適教師支援
授課,並給予參與協助與合作之學校及教師適當獎勵。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