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7:22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監獄對受刑人施以懲罰辦法 第 19 條
移入違規舍受刑人因借提或移監至其他監獄時,移出監獄應將第十五條第
一項之書面紀錄移交移入監獄;移入監獄應予接續執行尚未執行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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