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7:38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 第 5 條
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二款之情形,指基於受刑人調查分類之結果,依第 三條第一項所定各監獄收容受刑人之類別,將受刑人送至適當之監獄,以 利強化其個別處遇計畫及其他教化事項。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