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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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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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 第 8 條
機關得於新收中心、調查中心、勤務中心或其他合適處所設置採集設備, 以輔助機關人員蒐集、處理或利用收容人及其他進出人員之個人生物特徵 識別資料。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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