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2 17:3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全國安全防護工作會報作業要點 5
五、督導小組工作事項如下:
(一)協調、規劃、推動及執行全國安全防護工作會報指(裁)示及決議
      事項,並指導地區會報落實辦理。
(二)處理需機關、軍中、社會安全防護體系協調配合之事項,涉及體系
      外之其他機關事項,提交全國安全防護工作會報討論。
(三)規劃、指導地區會報發掘機密維護、安全維護之相關狀況。
(四)規劃、推動機密及安全維護教育工作。
(五)於國家重要慶典、中央及地方重要公職人員選舉、重大演訓等重點
      期間,協調辦理強化安全防護作為及相關(督)參訪事項。
(六)定期檢討機關、軍中、社會安全防護體系工作成效及策進,並規劃
      推動安全防護工作興革事項。
(七)辦理機關、軍中、社會安全防護體系所屬績優單位、人員獎勵事項
      。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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