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8.15 11:55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附設女子外役分監受刑人申請返家探視應注意事項 6
六、受刑人提出申請後,經審查核准者,得於指定期間返家探視,並應遵
    守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探視辦法及相關規定,如認有正當理由須變更返
    家探視日期及地點者,應提出報告經本監核准方得辦理。
民國 113 年 01 月 26 日修正
6
六、受刑人提出申請後,經審查核准者,得於指定期間返家探視,並應遵
    守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探視辦法及相關規定,如認有正當理由須變更返
    家探視日期及地點者,應提出報告經本監核准方得辦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