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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4.04.05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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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機構執行行政調查作業要點 3
三、政風機構人員執行行政調查時,應受該管政風機構長官、上級政風機 構及法務部廉政署(下稱本署)指揮監督,並秉持公正、客觀及超然 立場執行職權。
民國 108 年 05 月 13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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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風機構人員執行行政調查時,應受該管政風機構長官、上級政風機 構及法務部廉政署(下稱本署)指揮監督,並秉持公正、客觀及超然 立場執行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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