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4:5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毒品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11 條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相
關法令規定辦理。
民國 107 年 10 月 11 日訂定
第 11 條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相
關法令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