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7:36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財團法人法 第 15 條
董事、監察人、執行長與該等職務之人執行職務時,有利益衝突者,應自 行迴避。 前項所稱利益衝突,指董事、監察人、執行長與該等職務之人得因其作為 或不作為,直接或間接使本人或其關係人獲取利益之情形。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