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以下稱借調機關)為辦理案件,需借調國防部 所屬軍法官辦理檢察事務官事務者,應層報法務部協調國防部辦理。
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以下稱借調機關)為辦理案件,需借調國防部 所屬軍法官辦理檢察事務官事務者,應層報法務部協調國防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