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23:50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流程 8
八、人民陳情案件,非屬本署職權,事涉其他機關者,得斟酌情形函移該 機關辦理,並函知陳情人。
民國 106 年 05 月 02 日訂定
8
八、人民陳情案件,非屬本署職權,事涉其他機關者,得斟酌情形函移該 機關辦理,並函知陳情人。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