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申請應用檔案經核准者,本監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所訂「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收取費用,並開立收據(附件四)交 申請人收執及會計室存查。
十二、申請應用檔案經核准者,本監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所訂「 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附件四)收取費用,並開立收據交 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