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8:4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檔案管理作業要點 3
三、庫房相關設施應定期檢修、保養與維護,維修完畢時應填寫「檔案庫
    房設施維護紀錄單」。檔案庫房之溫度及相對濕度,應依檔案庫房設
    施基準第十三點附表(檔案庫房溫濕度標準表)所列標準控制。
民國 105 年 11 月 29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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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庫房相關設施應定期檢修、保養與維護,維修完畢時應填寫「檔案庫
    房設施維護紀錄單」。檔案庫房之溫度及相對濕度,應依檔案庫房設
    施基準第十三點附表(檔案庫房溫濕度標準表)所列標準控制。
民國 105 年 10 月 05 日訂定
3
三、庫房相關設施應定期檢修、保養與維護,維修完畢時應填寫「檔案庫
    房設施維護紀錄單」。庫房之溫度及相關濕度,應依檔案管理局訂定
    之檔案庫房溫濕度標準表所列標準控制,並每工作日填寫「檔案庫房
    溫濕度紀錄單」。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