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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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5
五、本署檔案應用之准駁,依檔案法第十八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 、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六條及其他法令之規定辦理。
民國 105 年 08 月 04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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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署檔案應用之准駁,依檔案法第十八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 、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六條及其他法令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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