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3:02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哺集乳室使用暨管理維護要點 7
七、使用者若有呼吸道感染或傳染病者請事先告知,俾利後續之清潔及消
    毒以維護其他使用者。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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