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8:07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東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送入飲食物品注意事項 8
八、寄(送)入之飲食及必需物品如違反刑事法令,有構成犯罪之虞者,
    應併同該送入之飲食及必需物品,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民國 104 年 04 月 10 日訂定
8
八、寄(送)入之飲食及必需物品如違反刑事法令,有構成犯罪之虞者,
    應併同該送入之飲食及必需物品,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