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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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東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送入飲食物品注意事項 5
五、其他未臚列之飲食、物品,如客觀上確有影響戒護安全,妨害所內秩 序者,得限制寄(送)入。
民國 104 年 04 月 10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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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未臚列之飲食、物品,如客觀上確有影響戒護安全,妨害所內秩 序者,得限制寄(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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