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21:25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10
十、申請應用檔案經核准者,本監依檔案管理局所訂「檔案閱覽抄錄複製
    收費標準」收取費用,並開立收據交付申請人。
無資料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