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16 08:01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廉政署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17
十七、本署遇有本法第十二條所定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或其他侵
      害情事者,經查明後,應由資料外洩單位以適當方式儘速通知當事
      人。
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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